【头条】速看,南谯区2017秋季义务教育报名条件、入学资格
| 招商动态 |2017-04-20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以及《滁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滁教体基〔2016〕21号),根据不同类别,确定以下入学资格:
入学资格
南谯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南谯区城区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入学。监护人需提供实际居住地的有效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附水费、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证明住房已经交付的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若不能提供居住地有效证件,则视为无房户,纳入统筹安排范围。
南谯区城区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合同等),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证明安置房已经交付的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非南谯区城区户籍的学生入学
凡户籍不在南谯区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南谯区城区户籍学生资源占有情况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有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附水费、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证明住房已经交付的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在南谯区城区户籍且有住房的学生尚未满员情况下,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在南谯区城区户籍且有住房的学生报名已经超出规定班额的情况下,可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至尚有容纳能力的学校入学。
对于没有住房的流动人口子女(或租房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家庭户口本(含子女户籍信息)、居住证、租房协议以及就业证明等,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自主到居住地周边学校联系报名入学。家长在联系学校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实其有效证件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至尚有容纳能力的学校就读。
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其父母可持军官证和部队证明到市双拥办审核登记,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滁教〔2013〕22号)精神,按双拥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招商引资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管理人员子女,经市招商局核实确认,通过市教育体育局审核交办,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当日出生)且已完成学前三年教育的适龄儿童,到学区内小学或相对就近的小学报名就读;已完成小学六年学业的适龄少年,到学区内初中或相对就近的初中报名就读。属特殊入学情况,需经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秋季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各校招生信息及南谯教育体育网。
具体情况点击放大查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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